question-icon 人死了银行的欠款该如何处理?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突然想到他在银行还有欠款没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我们家人来还吗?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人死了之后银行欠款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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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去世后,其在银行的欠款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则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叫“限定继承原则”。简单说,就是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比如,去世的人遗产价值10万元,欠银行15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10万元的遗产范围内偿还银行欠款就行,超出的5万元,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那是可以的。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那就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其次,如果该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进行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另外,如果债务设有保证人,在欠款人去世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保证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要是欠款有抵押物,银行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来受偿。 在处理这类事情时,银行一般会先联系继承人协商还款事宜。继承人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把共有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分割出来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债务的依据。接着要区分债务的性质,只有确定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按照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通常先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来清偿债务,清偿完后剩余的财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要是遗产主要是实物或不动产,不方便直接清偿债务时,可以先折价或变现,然后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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