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是外地户口,孩子户口该怎么办?
我是军嫂,户口在外地,现在孩子出生了,不知道该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我和丈夫都不太清楚相关政策,担心因为不了解规定,耽误了孩子上户口的时间,想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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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常住户口是指公民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的正式户口。出生登记是指婴儿出生后,依据相关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的户口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对于军嫂是外地户口孩子户口的办理,存在不同的情况。如果婴儿的父亲是现役军人,母亲是地方居民,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亲登记落户。这种情况下,办理落户时,需要准备好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婴儿父母的《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若婴儿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婴儿可以选择在父亲或母亲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选择在部队所在地登记的,需要部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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