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对我进行财产保全我该怎么办?


当对方对你进行财产保全时,先别着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财产保全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怕你在官司还没打完的时候把财产转移了,导致之后就算对方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所以先把你的部分财产控制起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查看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裁定书。这份裁定书会明确告诉你被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以及保全的期限等重要信息。了解这些内容,你就能清楚知道自己哪些财产受到了影响。 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财产保全申请存在错误,比如对方没有合理的理由就申请保全,或者保全的财产范围远远超过了实际的争议金额,给你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院会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错误,会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此外,你还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来解除财产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也就是说,你可以向法院提供一定的担保物,如现金、房产等,让法院相信即使不保全你的现有财产,将来也能保障对方的权益,这样法院就会解除对你财产的保全。 最后,积极应对诉讼才是关键。因为财产保全往往是和诉讼相关联的,尽快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争取在诉讼中获得有利的判决结果。一旦判决结果对你有利,财产保全措施自然会依法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