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没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归她抚养,当时协议我每月给抚养费。但最近我经济上出了点问题,有几个月没给抚养费了。前妻现在催我给,还说要走法律途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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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一方离婚后没有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沟通。就像您这种因为经济问题暂时无法支付的情况,可以和前妻说明情况,争取达成一个新的支付方案。 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对方确实未履行支付义务,会判决其支付。若对方仍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方式来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同时,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无力按照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所以,建议您积极和前妻沟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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