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选了房屋置换却拿不到安置房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拆迁方签了房屋置换协议,选了房屋置换的补偿方式。可现在协议约定的交房时间都过了,我却一直拿不到安置房。我也找过拆迁方,他们就一直拖着不给解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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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置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置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它指的是拆迁方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交换,并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当被拆迁人选择了房屋置换却拿不到安置房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和拆迁方进行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比较温和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沟通,了解拿不到安置房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工程延期等合理原因,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新的交房时间,并要求拆迁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过渡安置费的增加等。这种协商方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双方矛盾的激化,并且有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房屋置换问题中,拆迁方不按照协议交付安置房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违约,被拆迁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其责令拆迁方履行协议。 另外,也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拆迁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房屋置换协议,交付安置房,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房屋置换协议、拆迁公告、与拆迁方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自己的主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被拆迁人在遇到选了房屋置换却拿不到安置房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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