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打算立遗嘱并进行公证,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对遗嘱内容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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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进行遗嘱公证时,通常有以下注意事项: 首先,遗嘱人应亲自办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不过,若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如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同时,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要选择正确的办理地点。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相关法律依据是《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再者,遗嘱内容及形式要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理属于自己所有的部分,不能处理共同财产的全部。遗嘱应当为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例如,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另外,申请时材料要齐全。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以确保公证过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可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进一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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