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未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资产相关事务时,听到说有未抵押登记这种情况,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呢?我想了解一下未抵押登记具体指的是什么,它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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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押登记指的是在进行抵押活动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抵押关系中,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就意味着,对于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些财产,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债权人无法就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而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表明这类动产抵押即使不登记,抵押权也能设立,但如果存在其他善意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也主张权利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可能无法优先于善意第三人受偿。 未抵押登记在不同情况下会对抵押关系双方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所以在进行抵押活动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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