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不同阶段的修订重点有所不同。2017年修订版是一次较为重大的修订,在很多方面做出了调整。 首先,对商业混淆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商业混淆就是经营者通过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比如一些商家模仿知名品牌的包装和名称,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品牌的商品。根据2017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修订旨在加强对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的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其次,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定更加细化。虚假宣传就是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新修订的法律还对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这些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再者,新增了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在互联网时代,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比如通过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另外,在法律责任方面也进行了强化。加大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额度,这能够更有效地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规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例如,进一步明确了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和措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加强了对数据、算法等新兴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以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