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公司法人转钱进去叫什么?
我新开了一家公司,为了让公司运营起来,我作为法人往公司账户转了一笔钱。但我不知道这笔钱在法律和财务上该怎么称呼,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定义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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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开公司的情况下,法人往公司账户转钱,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及对应的称呼和法律规定。 一种情形是法人将钱作为对公司的出资投入。这叫做股东出资,是法人作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出资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出资后,资金就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相应地获得公司的股权,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另一种可能是法人将钱作为借款借给公司。这属于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约定向法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所以,法人转钱进公司具体叫什么,要根据转钱的目的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是出资,需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借款,则适用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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