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抢劫和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我一直不太清楚抢劫和抢夺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地方。有时候看新闻,一会儿说抢劫,一会儿说抢夺,感觉好像都差不多,但又觉得肯定有区别。就想弄明白,在法律上,这两者具体是从哪些方面来区分的呢?是行为方式,还是处罚力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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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抢劫和抢夺确实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其次,客观行为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比如,犯罪人直接对被害人拳打脚踢,然后抢走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像在大街上趁人不注意,直接夺走他人的包。 再者,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也就是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一般只侵犯财产权利。 然后,犯罪后果要求有差异。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 最后,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复杂客体: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比如抢劫罪,既侵犯了财产权,又侵犯了人身权。 单一客体:指的是一个犯罪行为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像抢夺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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