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和敲诈有哪些区别?
打劫在法律上对应的是抢劫罪,敲诈对应的是敲诈勒索罪,二者有诸多区别。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两罪都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与健康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范围更广,还包括公民的名誉权等。比如行为人以当场或事后诋毁他人名誉相威胁来获取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以暴力或威胁抑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当场直接取得财物。例如,犯罪分子当场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压力使其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实践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两罪客观方面:
一是行为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实施。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也能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既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发出;既可以由行为人本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哪怕是以暴力为内容,只要不当面进行威胁,就不能构成抢劫罪,而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是行为的内容不同。抢劫一般是以杀害、伤害等实施人身暴力或威胁;敲诈勒索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但大多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 损害名誉等实施精神强制,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即可,不必实际产生恐惧心理。
三是行为的暴力程度不同。抢劫中的暴力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双重威胁,强度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的暴力主要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强制,且是不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轻微暴力。
另外,在对威胁的要求上,抢劫罪的威胁程度较重,要求威胁被害人的生命安全,且被害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敲诈勒索的威胁程度较轻,被害人有选择余地。对金额的要求也不一样,抢劫罪的立案标准不以金额论,金额只是作为量刑情节;敲诈勒索罪则要求索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对交出财物的时间要求也有区别,抢劫罪必须是当场瞬时向被害人劫取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可以是当场或要求被害人在一定期限内交出财物。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
相关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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