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迁入男方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女方迁入男方户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夫妻投靠入户,这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后,其中一方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一种户籍变动方式。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办理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有的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房产证。这里的房产证主要是证明落户地址,如果房产是男方父母的,可能还需要额外的证明材料,比如父母同意落户的声明等。 接下来是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这张表格是办理户口迁入的重要文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步,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询问或者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第三步,如果审核通过,会核发《准迁证》。这个《准迁证》是女方户口迁出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第四步,女方持《准迁证》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在其户口本上注明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一步,女方持《户口迁移证》回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经过登记后,女方的户口就正式迁入男方户口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