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户口迁入老公户籍处该如何办理?
我和老公结婚了,想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户籍处,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特殊要求,想了解一下完整的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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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户口迁入老公户籍处,通常属于夫妻投靠落户,这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操作。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 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是证明你们身份和户籍信息的基本材料。2. 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你们夫妻关系的关键凭证。3. 落户方(老公)的房产证明(如果落户地址是房产)。若老公有自己的房产,房产证明能确定落户的具体地址。4.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落户申请表格等。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前往老公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一般是派出所)咨询,领取并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这一步能让你清楚具体的办理要求。接着,提交准备好的上述材料给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工作人员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老婆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自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最后,老婆再持《户口迁移证》和老公一起到老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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