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产相关 的事情,涉及到继承的财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继承来的财产到底怎么算。是只要在婚姻期间继承就一定是共同财产,还是有其他规定?我想弄明白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好合理处理这些财产。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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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要是遗嘱里明确写明该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那它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人在遗嘱中表明自己的房子只留给儿子,那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儿子,儿媳没有份。要是遗嘱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情况,那么在婚后继承的财产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丈夫在婚后继承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继承是在继承人结婚登记之前进行的,那毫无疑问属于个人财产。并且,夫妻双方还可以自行约定继承财产的归属。总之,判断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关键要看遗嘱的约定、法律的规定,以及财产取得的时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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