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在处理家庭财产相关事宜,遇到了困惑。我和配偶结婚多年,现在我这边有亲人离世,我可能会继承一笔财产。我想知道,我继承的这笔财产,是属于我和配偶的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我个人呢?我主要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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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的遗嘱指明只归一方,那么一方继承的财产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得到了一笔遗产,在没有特殊遗嘱说明的情况下,这笔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这笔财产的权利。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举例来讲,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写了“我名下的房产只由我的儿子(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就只属于夫妻中继承的那一方,另一方没有权利进行处置。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婚后一方继承的财产归个人所有,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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