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我名下有好几套房产,最近老听人说要征收房产税,心里挺慌的。我就想问问,现在房产税到底开始征收了吗?要是征收的话,我这种情况得交多少税啊?
展开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目前全国层面来看,房产税并没有全面开始征收。不过,在部分城市已经开展了房产税试点工作。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和重庆就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改革试点。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方面,根据《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未来,随着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推进,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征收,但具体的时间和方案还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