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对方还不上,听说可以执行他的财产来还钱。但我不太清楚哪些算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是他名下所有东西都能用来偿债吗,像房子、车子肯定算,那一些日常用品、收藏品之类的算吗?想了解下债务人财产范围的具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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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所拥有的可供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在债务人面临债务偿还问题时,能够拿出来用于还钱的所有财物。 从时间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这个时间点上,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算在内,并且在破产程序还没结束之前,债务人新获得的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 具体来说,债务人财产包含以下几类。首先是有形财产,像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看到和评估价值的财产。比如,一家企业拥有的厂房、生产用的机器,这些都属于债务人财产范围。其次是无形财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例如,一家科技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就可以作为债务人财产。再者是货币和有价证券,如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比如,债务人在银行账户里的存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等。另外,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也是其财产的一部分。比如,债务人对外有未收回的货款,这笔债权也属于债务人财产。 不过,有些财产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或不属于债务人财产范围。例如,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就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此外,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如毒品、枪支弹药等,也不能作为债务人财产用于偿债。总之,准确界定债务人财产范围,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进行债务清偿等程序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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