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知道对方名字是否可以起诉?

我和别人产生了纠纷,想起诉对方,但是我只知道对方名字,不知道其他信息。这种情况下我能去法院起诉他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起诉时被告信息有什么要求,希望了解下只知道名字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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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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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只知道对方名字通常是不可以起诉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这个概念。起诉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出请求,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重点提到了要有“明确的被告”。 那什么是“明确的被告”呢?明确的被告不仅仅是知道对方的名字,还需要有能够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具体信息。比如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因为只知道名字的话,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法院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个人,也就没办法开展后续的送达法律文书、审理案件等工作。 所以,如果只知道对方名字就去起诉,法院很可能会以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要是想起诉对方,应当尽量收集对方更多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这样才能满足“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顺利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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