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可以不计提摊销吗?
我公司有一些无形资产,像商标权、专利权这类的。我不太清楚在会计处理上,这些无形资产是不是一定要计提摊销,还是存在可以不计提的情况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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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摊销是会计核算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通俗来讲,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摊销就是把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分摊,就像把一项资产的价值慢慢“花掉”一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也就是说,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一般是需要计提摊销的。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就不应进行摊销。例如,企业取得了一项商标权,该商标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且没有证据表明其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受到限制或失去价值,那么可以认定该商标权的使用寿命不确定,这种情况下就不用计提摊销。 不过,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准则规定进行摊销。所以,无形资产是否计提摊销,关键在于判断其使用寿命是有限还是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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