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当月增加是否计提折旧?
我公司新购入一项无形资产,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要不要计提折旧。我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样在财务处理上才不会出错,避免后续产生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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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对于无形资产而言,不叫“计提折旧”,而是“计提摊销”,“折旧”一般是针对固定资产的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也就是说,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举个例子,假如A公司在2025年2月购入一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那么从2月份开始,就需要对这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处理。这是因为无形资产一旦可供使用,就开始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其成本就应该在其受益期间内进行分摊。 所以,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是需要计提摊销的,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等,并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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