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公司新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进行折旧处理。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分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有没有明确的时间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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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从何时开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折旧的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逐步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开始的时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举个例子,假如您的公司在今年5月份购置了一台机器设备,并且在当月就投入使用了,那么按照规定,这台机器设备的折旧就应该从6月份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当月,其使用效能还未完全发挥,所以从次月开始计算折旧更为合理。 再来说无形资产折旧(通常对于无形资产用“摊销”表述)的开始时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公司在今年3月份获得了一项专利技术,并且从当月起就可以开始利用这项专利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从3月份起就需要对这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因为无形资产一旦可供使用,就开始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所以从此时起进行摊销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总之,固定资产折旧是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而无形资产摊销是自可供使用时起开始。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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