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动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想了解一下,动迁补偿都包含哪些方面,是按照什么来计算补偿金额的,会不会有不合理的情况出现,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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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动迁补偿是在房屋被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经济补偿。这一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原则,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经营性房屋,导致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补偿方案。比如,有些地方会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奖励,鼓励其配合动迁工作。所以,在房子动迁时,被征收人除了依据国家法规,也要关注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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