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如何变更户口?


结婚后变更户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夫妻投靠迁户,是公民因婚姻关系而进行的户口迁移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变更户口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凭证;还有双方的户口本,用于确认户籍信息。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有的地方需要提供房产证,以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您可以先向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清楚具体要求。 接着是提出申请。您需要向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通常是当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以前往派出所的户籍窗口,领取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表格中需要详细填写申请人和迁移人的基本信息、迁移原因等内容。填写完毕后,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环节,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他们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比如会通过系统查询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查看户口本的登记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等。如果材料审核通过,会为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这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之一。 然后是办理迁出手续。您需要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在您的户口本上注明迁出信息,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办理迁入手续。您要持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回到拟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工作人员会为您办理新的户口本,将您的户口正式迁入到新的户籍地址。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