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婚后办理户口迁移,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会有所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户口迁移分为市内迁移、市外迁入等不同类型。 市内迁移: - 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是婚迁,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 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最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市外迁入(以夫妻投靠为例): -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迁出户口一方所在社区或村委开具的计生等情况的证明。有的地区还要求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去迁入地的所在公安局填写一份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填写时可咨询公安户籍负责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填写要求。 - 办理准迁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 迁出: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 迁入: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携带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录入户口信息,办理迁入手续,同时准备好两三张免冠寸照,可能还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总之,婚后办理户口迁移要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准备好材料,按流程办理,确保迁移过程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