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具体有哪些时候?

我家人前不久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伤残评定的问题。不太清楚到底在什么时间去做这个评定比较合适,还有评定有没有时间限制,不同情况会不会有不同的时间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伤残评定
  • #评定时间
  • #鉴定程序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这个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例如,大多数普通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会在这个时间内完成。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其次,如果情况特殊,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比如事故造成的伤害较为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检验、分析等情况。同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相关内容。 另外,从委托时间来看,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要求。 还有,从司法鉴定角度,伤残评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相关依据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