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质的企业哪些情况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我开了一家商业企业,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营业税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况下,我的企业不用缴纳营业税,以免多缴税或者漏缴税,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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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被增值税所取代。在此之前,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在原来营业税的规定中,有一些情况商业性质的企业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对于商业企业而言,如果涉及上述类似的业务,在当时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不过现在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需要关注增值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缴纳规定。不同的行业和业务类型,在增值税上也有不同的免税、减税规定。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准确核算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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