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在刑事案件中,不同类型案件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公诉案件**: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能获得法律帮助。例如,某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比如,案件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要在3日内告知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即为自诉案件。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例如,在一些轻微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从自诉人向法院起诉那一刻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