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生证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我家孩子刚出生,医院给开了出生证明。我很好奇这个出生证明是从啥时候开始执行的呀?是全国统一时间执行的吗?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执行起始时间,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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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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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1996 年 1 月 1 日,《出生医学证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启用。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这一规定实施后,凡 199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就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医疗保健机构等有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职责。这一法律规定保障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为新生儿的身份认定、户籍登记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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