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要了解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我们得先明白犯罪的概念。简单来说,犯罪就是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不过,这还得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犯罪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这里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对于自然人来说,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可能构成犯罪。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指的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例如,张三明知道朝人群中扔石头可能会砸伤人,但他还是扔了,结果砸伤了人,这就是间接故意。李四在开车时因为疏忽没有注意到前方的行人,结果撞伤了人,这就是过失犯罪。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也不同。比如,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并且这种危害结果是由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例如,王五用刀砍伤了赵六,赵六的受伤就是犯罪结果,而王五的砍人行为和赵六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除了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有些犯罪还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比如,某些经济犯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某些职务犯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职务身份。 此外,还有一些行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但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比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对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