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形成诈骗?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结果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怀疑他是诈骗。我想知道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民间借贷才会被认定为诈骗,有哪些行为表现可以判断是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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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形成诈骗,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心里就没想过要还钱,而是打算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例如,借款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向他人借款,实际上是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体现出其非法占有的故意。 **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通常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才可能构成民间借贷诈骗的主体。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当借款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的借款,且不打算归还时,就侵害了出借人的财产所有权。比如,借款人虚构自己工厂急需资金周转的事实,借得款项后却用于赌博并输光,导致无法偿还,这就侵犯了出借人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编造借款用途、提供虚假的担保、隐瞒自身的还款能力等。例如,某人谎称自己有一个高利润的投资项目,需要资金投入,吸引他人出借资金,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项目,这就是通过虚构事实进行诈骗。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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