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庭没宣判的,什么时候能拿到判决书?


在法律上,对于开完庭没宣判后多久能拿到判决书,是有相关规定的,不过具体时间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程序来确定。 首先是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审限是从立案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开庭开始,但一般来说,开庭后到判决的时间不会超过整个审限剩余的时间。 其次是刑事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最后是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审限规定,虽然不能确切知道开完庭后具体多久能拿到判决书,但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大致推算一下。如果超过了审限还没有拿到判决书,可以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