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倒人后逃逸在什么情况下才不构成犯罪?

我朋友开车时不小心撞倒了人,当时因为害怕就离开了现场,现在很担心会被认定为犯罪。想了解下具体在哪些情形下,这种撞倒人后逃逸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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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撞倒人后逃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不构成犯罪: 首先,在轻微碰撞且双方都未察觉的情况下,驾驶人由于一时疏忽而离开现场,事后得知撞人事实后主动返回并配合处理,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其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暂时离开。相关法律强调犯罪构成需要主观方面的故意,这种情况下缺乏故意要素。 其次,若碰撞发生在偏远且无人目击的地方,驾驶人在离开现场后,内心极度恐惧和慌乱,以至于无法及时冷静下来并返回现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后,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撞人行为,这种情况也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这体现了其在后续的行为中表现出了一定的悔悟和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从刑法的罪责相适应原则来看,不宜认定为犯罪。 再次,当驾驶人在撞人后,由于自身身体突发疾病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停留处理而离开现场,且在身体状况恢复或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立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并如实交代撞人情况,这种情况下也不宜认定为犯罪。这表明其离开现场并非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恶意,而是客观原因所致,符合法律对于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考量。 另外,如果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身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失或者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去救助伤员,并且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那么就有可能减轻甚至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例如有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无过失。 最后,从事故后果和责任认定角度,如果未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未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未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未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这种逃逸行为也不构成犯罪。这是基于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犯罪的具体量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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