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定为诈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朋友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有点怀疑他一开始就是故意骗我借钱,想问一下,欠债不还到底怎么判断是不是构成诈骗啊?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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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会被判定为诈骗。首先要清楚诈骗罪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认定欠债不还是诈骗,需要满足几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简单说就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二是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也就是在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比如一开始就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借款用途来骗钱。三是客观行为上,使用了欺诈方法。像虚构事实,比如编造自己有稳定收入能按时还钱;或者隐瞒真相,隐瞒自己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能力还钱的事实。最后,骗取的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来说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仟元整属于数额较大 。 举个例子,如果有人编造自己家人生病急需钱治疗来跟你借钱,实际上家人根本没生病,借到钱后也不打算还,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诈骗。但如果只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暂时还不上钱,借钱时没有欺骗行为,一般就不构成诈骗,只是普通的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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