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们俩的情况有点复杂,他常年在外地工作,我在老家。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是他工作的地方,还是我们老家的法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起诉
  • #管辖法院
  • #离婚地点
  • #法律规定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地点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简单来说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呢,就是被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比如被告虽然户籍在A地,但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了三年,那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离婚诉讼就可以在B地的法院进行。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军人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婚姻案件则需根据国际私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起诉地点。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合适的离婚起诉地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