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要去哪里法院起诉?

最近打算离婚,但不太清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我和对方的户籍不在一个地方,而且这些年我们在不同城市生活工作,情况有点复杂。想知道到底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来确定起诉的法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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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法院的确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要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比如被告户籍在A地,但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就要向B地法院提出。 还有其他特殊情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在被告一方户籍迁出但未落户时,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军人离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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