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是外地的要去什么地方起诉?
我有个外地的朋友欠我钱,一直拖着不还。我打算走法律途径让他还钱,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是去他老家那边的法院,还是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呢?我想了解在这种欠款人是外地人的情况下,具体该怎么确定起诉的地点 。
展开


如果欠款人是外地的,确定起诉地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如果知道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且和其住所地不一样,那就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比如,欠款人户籍在A市,但长期在B市工作生活,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B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你就可以在B市法院起诉 。 其次,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你们之间因为借款合同产生欠款纠纷,借款实际交付地点等符合合同履行地条件的地方,也有管辖权。 另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你们之前有书面约定好管辖法院,那就按约定来。 在选择起诉地点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交通便利性,选择距离自己较近、出行方便的法院,能减少诉讼过程中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要考虑法律环境、执行难度等。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更能保障自身权益。 总之,一般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