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朋友欠钱不还,我应该在哪里起诉他?
我有个朋友在外地,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不想跑太远。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该在哪里起诉他呢?是去他那边的法院,还是在我当地法院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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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异地朋友欠钱不还,起诉地点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被告所在地,对于公民来说,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那就是被告住所地;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比如,被告的户籍在A市,但他已经在B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B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你就可以在B市法院起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如果双方有签订书面协议,并且约定了管辖法院,那就可以按照约定,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起诉。例如你们约定在你所在的城市法院处理纠纷,那么你就可以在本地起诉。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符合特定条件时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情况,但朋友之间单纯的借贷纠纷一般不属于此类特殊情况。 在确定起诉地点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具体情况,这样才能选择正确的法院,顺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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