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知道欠款人的地址该去哪里起诉?

我有个朋友欠了我钱,可现在我完全不知道他住哪儿了。我想起诉他把钱要回来,就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该往哪里起诉,是随便找个法院就行,还是有特定的要求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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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不知道欠款人的地址,仍然是可以起诉的。首先要明确起诉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即便不知道欠款人地址,但只要能明确其身份等基本信息,就满足起诉条件里“有明确的被告”这一点。 关于去哪里起诉,如果双方借条或欠条有约定管辖地,那就按照约定执行。要是没有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不清楚欠款人的现居住地址,有几种办法。可以先提供其身份证地址,如果无法送达,可要求法院公告送达。要是既没有现居住地址也没有身份证地址,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对方的居住信息,或者到公安机关查询其户籍登记住址,获取户籍信息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果找不到欠款人无法正常送达诉讼文书,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在起诉前,要收集好与欠款有关的证据,比如合同、发票、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在诉讼中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同时,起诉时要提供欠款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方便法院确认被告身份并送达法律文书。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缺席审理: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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