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
我买了套二手房,现在要把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但是不清楚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担心去错地方浪费时间,想知道具体要到哪个部门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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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使房屋产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 在我国,房产证过户通常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这意味着以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房产登记职能,现在统一整合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 以前,房产证过户可能涉及多个部门,比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产交易和产权登记,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登记等。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这些职能合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了市民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像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接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还会实地查看。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最后就可以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了。所以,要办理房产证过户,直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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