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集资房离婚时会判给哪一方?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单位集资房。现在就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都想要这套房子。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单位集资房在离婚时会判给哪一方,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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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单位集资房的归属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单位集资房的性质。单位集资房是由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它与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通常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 在判定单位集资房离婚时判给哪一方,需要看房屋的购买时间。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单位集资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单位集资房的具体分割,法院会考虑以下一些因素。一方面是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差,没有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这一方,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权益。例如,一方收入较低,且没有能力另行购买住房,而另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有其他居住选择,那么房屋判给经济条件差的一方可能性较大。 另一方面,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为了给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会将房屋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比如,子女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为了让子女能够继续在熟悉的环境中成长,法院可能会将房屋判给母亲。 此外,还会考虑双方对集资房的贡献大小。如果一方在集资房的购买过程中出资较多,或者在房屋的装修、维护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费用,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适当予以考虑。例如,一方用自己的婚前积蓄支付了大部分的集资款,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份额。 如果单位集资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集资房的相关款项,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共同偿还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总之,单位集资房离婚时判给哪一方,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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