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的事情,对婚后个人财产不太清楚。想了解在婚姻关系中,到底哪些财产是明确属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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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婚后个人财产是很重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像因为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只归一方所有。这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再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假如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个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用途的物品,就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还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所规定的。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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