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比较好?
我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看到有两种申报方式,但是不太清楚选哪种好。担心选错了会影响扣除或者带来其他麻烦,想知道这两种申报方式分别有什么特点,到底选哪个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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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两种申报方式的区别及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简单来说,就是你把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单位,单位在每个月给你发工资的时候,就会按照你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帮你预先扣除相应的税款。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让你在每个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实惠,工资拿到手的金额会变多。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你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自己向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你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把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一次性申报扣除。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不愿意让单位知道自己个人隐私信息,或者有多处收入来源、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依据同样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如何选择申报方式呢?如果你的收入来源单一,主要是单位发放工资,希望每个月都能及时享受到减税福利,那么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好。如果你有多种收入,或者不想让单位了解你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能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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