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时哪三笔钱是男方必须给的?


在离婚时,并不是绝对存在男方必须给女方的三笔钱,而是在特定情形下,女方有权利争取以下几类款项: 首先是离婚经济补偿。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中承担了较多照顾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在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这是对女方在家庭中默默付出的一种认可和回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女方多年来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在外工作,离婚时女方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其次是离婚损害赔偿。要是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既是对女方所遭受伤害的补偿,也是对男方过错行为的一种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例如男方在婚姻中多次对女方实施家暴,给女方身心带来极大伤害,离婚时女方就可要求损害赔偿。 最后是离婚经济帮助。如果女方离婚时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里的生活困难,包括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等情况。这能帮助女方度过离婚后的艰难时期。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所,也没有稳定收入,男方就可能需要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 相关概念: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因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获得的赔偿。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