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由谁修改和制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刑法这么重要的法律,到底是由谁来进行修改和制定的呢?我有点好奇这个流程和主体,希望能有个明确的答 案,好让我对刑法的立法过程有更清晰的认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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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制定和修改在我国是一个严肃且有着严格规定的过程。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刑法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所以,刑法作为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它最初的制定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完成的。简单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像是一个大型的决策机构,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他们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包括讨论、审议等,最终确定刑法的内容。
而关于刑法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职权。这意味着,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刑法需要进行一些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就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负责。当然,这种修改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违背刑法本身的基本原则。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无论是刑法的制定还是修改,都要经过提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提案阶段就是有相关的主体提出制定或修改刑法的议案;审议阶段则是对议案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表决通过是看是否能获得足够的支持;最后公布则是让新的刑法或修改后的刑法正式面向社会。通过这样严格的程序,确保刑法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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