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具体是由哪些人来担任呢?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我想清楚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究竟哪些人可以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同情况下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展开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担任情况,具体如下: 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只要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比如因重病、精神障碍等丧失监护能力,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剥夺监护权等情况,就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和抚养义务所确定的。 当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时,按照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 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在家庭中通常与未成年人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在父母无法监护时,有能力和义务照顾未成年人。例如,在一些家庭中,当父母因意外事故去世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会自然地承担起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责任。 2. 兄、姐。这里的兄、姐需要是成年的,因为只有成年人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来履行监护职责。比如,在一些家庭中,哥哥姐姐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承担起照顾年幼弟弟妹妹的责任。 3.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是为了确保这些个人或组织有能力且适合担任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一些慈善组织或爱心人士,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担任特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成长过程中得到妥善的照顾和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