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死者有极危高血压,责任由谁承担?

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本身有极危高血压。现在涉及到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死者自身的极危高血压对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会有什么影响,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展开 view-more
  • #事故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死者本身患有极危高血压,责任的承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来说,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其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死者本身存在极危高血压这一情况,需要看该疾病与事故发生以及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死者的极危高血压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是因为对方的违章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进而造成死者死亡,那么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主要责任可能在于违章驾驶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死者的极危高血压在事故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例如因为高血压突发导致操作失误引发事故,那么责任的划分就会相对复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死者高血压对事故发生的参与度。然后根据参与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比如鉴定结果显示死者高血压对事故发生的参与度为30%,那么死者可能要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在赔偿方面,也会按照这个责任比例来进行。 总之,交通事故中涉及死者有极危高血压的责任承担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专业鉴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