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什么人享有继承权?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事务,涉及到离婚后的继承问题。我想弄清楚,在夫妻离婚之后,到底哪些人还能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呢?是只有子女能继承,还是其他亲属也有份?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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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有几类人可能有继承权。首先,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遗嘱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处分做出安排,写明由谁来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则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另外,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有继承权的人一般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要注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继承顺序,明确了上述两个顺序的继承人范围。而且,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总之,离婚后有继承权的人要依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以及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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