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肇事逃逸该由谁来管理?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船舶肇事逃逸的案例,心里挺疑惑的。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到底具体是哪些部门负责处理这类事情,它们的职责分别是什么,处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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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肇事逃逸的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不同的水域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在沿海水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管理。这是因为其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条。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向主管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并接受调查处理,事故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要如实提供情况和情节。 对于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况,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例如,若船舶在内河发生肇事逃逸,海事管理机构会依法对责任船员给予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证书或证件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从业。 此外,海上交通肇事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以及船舶停靠地、船员登陆地的海警、司法机关也是具体的管辖机关,它们会依据相关法律和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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