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借的钱属于谁?


结婚后一方借的钱归属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的钱,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两个人都有责任来还这笔钱。这是因为婚姻关系中,夫妻的财产和债务在很多时候是视为一体的。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这笔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比如,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那这笔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债权人在借钱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只借给一方的,和另一方没关系,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个人债务。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借债完全是个人使用、消费,或者为履行非法定义务而负债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于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借钱去赌博,这显然是个人的非法行为,而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这笔债务就是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