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的误工费由谁出?
我前段时间开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受了点伤,耽误了工作,现在跟我要误工费。我就想弄明白,这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的误工费到底该谁出啊?是我出还是保险公司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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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对方的误工费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预期财产利益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上班,少挣的那部分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首先会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的误工费。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其中就包含了对误工费的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误工费还有剩余未赔偿的部分,就看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要是投保了,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要是赔偿完交强险和商业险后,误工费还是没有完全赔偿,或者肇事车辆根本就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剩下的误工费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来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的误工费,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才由侵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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